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8月20日,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公布一起“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的典型案例,以強化警示教育,推動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023年10月,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某公司一廢舊設備廠房發生火災。經調查,起火原因為李某違規使用等離子切割機切割廢鐵,火花掉入下方塑料容器引發火災。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依據《消防救援機構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四十條,轄區消防救援大隊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一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該起案例中,當事人未經動火審批,漠視消防安全、心存僥幸,屬情節嚴重,最終導致火災發生。近年來,全國已發生多起因違規施工、違規電氣焊引發的重特大火災,教訓深刻。
消防救援部門提醒,各類社會單位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六必須”要求,切實辦理動火作業票據、設置現場監護人及消防設施,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依法落實各自消防安全責任,強化施工動火全鏈條管理和現場安全管控,堅決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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