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為實現排污許可證環境要素全覆蓋、固定污染源的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多環境要素“一證式”監管,西寧市生態環境局通過精準施策、創新服務,提前完成生態環境部部署的“十四五”期間全面完成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工作任務,為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奠定基礎。全市應納入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為298家、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為560家,截至目前,均已全部完成納入,完成率達100%。
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工作,西寧市生態環境局認真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及省生態環境廳排污許可工作統一部署,多次召開全市排污許可證工作部署和推進會議,統籌調度區縣力量,對需要納入工業噪聲和工業固體廢物的排污單位進行梳理,明確完成時限,建立調度機制,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優化助企服務,下沉幫扶指導,有序推進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西寧市生態環境局積極向排污單位推送國家技術規范與填報指南,同時通過電話、微信、視頻等方式認真講解,指導排污單位填報,確保填報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規范性。
加大審核力度,嚴格質量把關,建立各科室聯審聯查機制,落實會簽制度,組織相關科室共同參與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審核,重點審核許可排放限值、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等內容是否符合相關技術規范,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聯合現場核查,確保填報內容與實際情況一致。
加強證后監管,發揮制度效能,加強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強化排污許可證質量管理,督促排污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做到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開展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臺賬記錄不規范、未提交執行報告或未公開環境信息的排污單位,依法進行查處,有效提高證后監管效率,發揮核心制度效能。
(來源:西寧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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