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記者 包拓業 報道)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與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制定并會簽《關于建立“府檢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及省委若干措施,旨在充分發揮政府行政執法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職能優勢,實現協同發力,一體化推進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
《意見》立足青海“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地位,嚴格依照法定職責確定“府檢聯動”內容、舉措與方式,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共享信息資源,共同推進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創新。
《意見》聚焦五大重點領域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協作格局。一是共同推動平安青海建設,強化檢警協同,推進依法行政;二是共同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強化涉企行政執法法律監督,規范涉企執法行為;三是共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構建生態保護協同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四是共同加強民生領域法治保障,深化民生保障協作和未成年人綜合保護;五是共同提升全社會法治意識,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聯合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為確保“府檢聯動”工作機制常態化、長效化運行,《意見》從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公共利益協同保護機制、健全檢察監督協作配合機制、健全數據融合共享機制等四項具體聯動方式,推動實現信息互通、線索移送、辦案協作的常態化、制度化。
《意見》的實施,將有力推動我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質效的雙提升。全省各級政府與檢察機關將以此為契機,緊密圍繞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以更高水平的府檢協作為青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大法治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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