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記者 陳郁 報道)11月14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日前,青海省印發《青海省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在法治化、規范化基礎上從以建為主轉向建用并重,著力推動信用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更好發揮信用在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推動青海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若干措施》提出五個方面21條具體措施。一是加強各類主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出強化政務誠信建設、深化經營主體等信用建設、加快司法公信建設、穩步推進自然人信用建設4條措施;二是筑牢社會信用體系數據基座,提出建立健全信用記錄、全量歸集共享信用信息、統一公示公共信用信息、提升信用信息安全防護水平4條措施;三是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提出積極構建信用激勵政策環境、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高效辦成信用修復“一件事”3條措施;四是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和治理機制,提出深入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廣泛推行信用承諾、加強政府合同履約信用監管、推行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證明、推動“信用+基層治理”5條措施;五是提高信用市場化、社會化服務水平,提出釋放信用消費潛力、大力培育信用服務市場、深入推進信用融資和信用交易、加強平臺經濟領域信用建設、加強誠信文化建設5條措施。
《若干措施》的出臺標志著青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從“夯基壘臺”邁向“提質增效”新階段。下一步,青海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將協同配合,群策群力,積極拓展“信用+”應用場景,強化信用與經濟融合,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創建,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開創“誠信青海”建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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